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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用工十條”穩就業保用工

發布日期:2023-02-03    點擊:

 為保障我市重點産業、項目用工需求,我市從推動“零門檻落戶”、發放住房補貼、生活補貼、交通路費補貼、就業創業補貼、技術技能補貼等十個方面,打出政策“組合拳”,以真心實意、真金白銀,進一步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助力我市“世界稀土之都”“世界綠色矽都”建設實現快速發展。

 

住房補貼。對來包務工人員給予租房補貼,按照博士研究生每月120平方米(每平方米16元,下同)、碩士研究生每月90平方米标準發放租房補貼,前兩年全額後兩年減半發放;本科畢業生按照每月30平方米标準第一年全額發放,第二年減半發放;大專、中專畢業生按照每月20平方米标準第一年全額發放,第二年減半發放;其他人員,符合所在地區公租房補貼發放标準的外來務工人員家庭,可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對新進城落戶人員在主城區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辦理《不動産權證書》涉及的行政規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按國家規定的下限标準收取。在我市連續、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和社保6個月以上的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夫妻雙方繳存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生活補貼。對離校兩年内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的失業青年到我市企業就業,企業可以按照内蒙古自治區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标準的50%享受就業見習補貼,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補貼标準提高至60%,補貼期限3—12個月。對于我市企業引進的博士、碩士研究生,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工作1年後給予博士研究生3萬元、碩士研究生1.5萬元一次性人才獎勵。實施重點産業博士碩士引進行動計劃,一次性給予重點産業企業引進的博士研究生補貼20萬元,碩士研究生補貼10萬元。

技術技能補貼。符合條件的企業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補貼标準分别為1000元、1500元、2000元。開展青年創新人才項目資助,對青年人才入選項目給予最高5萬元資助。

交通路費補貼。對于與我市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外來務工人員,給予來包路費補貼。

創業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給予2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對于發展前景好、帶動就業人數較多的可申請創業擔保貼息貸款30萬元;對于以高校畢業生為主體,有創業意願和創業能力的青年創業者,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教育政策。對所有來包就業、發展、定居人員的随遷子女,給予和包頭戶籍學生同等的在包就學政策,按屬地管理、就近入學的原則,全面解決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問題。

醫療生育政策。把外來務工人員基本的公共衛生納入我市城鄉社區衛生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範圍。将市區實現穩定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納入職工或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保障範圍,随遷家屬可在居住地所在社區直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加我市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住院分娩的,按職工生育保險和居民醫療保險享受待遇,落戶本市的參保人員因病緻貧的可按政策享受醫療救助。各用人企業要定期組織來包務工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各級醫療系統要協調予以保障。

社保政策。依法将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社會保險範圍,按照社會保險相關規定,及時為外來務工人員辦理社保參保登記、關系轉移等,及時為發生工傷人員辦理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按時足額落實社會保險待遇。外來務工人員及随遷家屬社會福利、急難臨時救助享受與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戶籍政策。對凡在我市城鎮居住、就業、就學及其他有意願遷入我市的市外居民,均可在我市城鎮“零門檻”落戶。符合條件的戶籍遷移、項目變更業務,均可全程網辦、“一次都不跑”。對如無固定住所,可在現居住地申請辦理落戶社區集體戶或單位集體戶。深化居住證制度,簡化居住證辦理程序和條件,對符合條件的要主動服務随來随辦,縮短辦證時間,保障居住證持有人享有本市居民同等的基本權益和公共服務。

其他優惠政策。凡在包務工人員享受市民待遇,持我市工會會員卡進入我市内旅遊景區給予門票免費服務;面向企業外來務工單身青年組織專場聯誼活動,擴大外來青年在包“朋友圈”,促進外來青年在我市婚戀交友、成家立業。

同時,我市建立“一平台、一卡、一線”外來務工人員服務體系,在鹿城職工普惠APP開通新市民線上服務快捷通道,為外來務工人員提供來包就業、生活、交通、通信等方面資訊信息和補貼優惠,為外來務工人員發放工會會員卡。開通服務外來務工人員服務熱線,随時解答各類政策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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